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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而不是莫须有



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有条例去执行,无条例请放人,惩罚一个人必须先用条例去证明该人有罪。传说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赐死,即以并不是必须有的罪名被惩罚。在人类文明社会,人们需要坚持的是必须有,否则莫须有哪一天就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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