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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案例】小心你的工作时长,移民局比你想的更加严

 2019-04-17

本周分享的案例与许多在澳洲的小伙伴们都有关系,许多朋友在来澳之后都会给自己找一份兼职,补贴自己在澳的生活费用。但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都不明白工作的定义和自己能够工作的时长。

在本次的案例中,申请人持有学生签证,并在澳洲兼职开出租车。但在工作过程中,移民局认为他的工作时间超出了范围而被取消签证。因此,我们将通过这个案例来帮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澳大利亚法律中关于“工作”的概念和学生签证对于工作时长的要求。

不论是持有什么签证,大多数在澳洲的朋友们都会有想要出门打工或是足不出户在家做代购的时候。对于许多持有学生签证,或是陪读签证或是其他对工作有限制,尤其是对持有签证各不一样的在澳人士来说,搞明白自己的签证能否工作和自己签证规定的工作时长都非常关键。

在本案中,上诉者持有学生签证,并拥有一份出租车司机的兼职。然而在就读过程中,由于被认定为工作时长超出限制,从而被移民局取消了学生签证。


移民局判定理由如下:

申请人的签证根据1958年移民法(第116(1)(b)条被取消。

第116(1)条有关规定:(b)签证持有人未遵守签证条件,则会被取消签证。

申请人具体违反学生签证条件为1994年“移民条例”(“条例”)附表8第8105条。条件8105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第(2)款的规定,在持有人的学习或培训课程开始的任意两周内,持有人不得在澳大利亚工作超过40小时。【在本条款中:两周是指从星期一开始的自然14天。】

但在被取消签证后,他表示非常的不服气。首先上诉者认为自己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所以在他工作的很多时间其实都在等待客户,并没有在开车,所以他并没有处于“在工作”的状态。其次,上诉者让学校向法庭提交了一封证明信,证明他成功完成了自己以前的所学课程,并且学习成绩也令人满意,所以兼职并没有对他的学习造成不良影响。

但最后法庭仍然驳回了他的上诉,并由上诉者自己给付共计7200澳币上诉费用。

什么时候工作可以算作“在工作”?这实际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对持有学生签证的持有人来说,更是十分致命。

毕竟众所周知虽然学生签证给予了所有在澳大利亚的学生工作权利,但是同时限制了签证持有人从事工作的小时数,即在上课的时间内,签证持有者每任意持续两周不超过40小时。

那么如果签证持有人有一个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并声称在接载乘客和驾驶他们到目的地之间的时间都在休息怎么办?签证持有人实际上是在他为出租车公司执勤的整个“轮班”中“工作”,还是仅在实际驾驶时?

本案例中上诉人的出租车公司的记录副本里显示,签证持有人每两周有五天,每天约11小时都是登记持有车辆的状态。但是根据上诉人的算法,他每两周顶多开车时间不过30几小时。

法院认为,上诉人认为“工作”的时间段不应根据他何时登记工作而计算,而是应该根据他实际工作的时间来计算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法院在判决中提到了澳大利亚法律中对于“工作”一词的定义。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在澳大利亚,工作是指通常会为工作者吸引到报酬的活动。”

因此,只要一个司机登记工作,那么他等待乘客或是在两批乘客之间的时间就与“驾驶出租车获得报酬”有着必要和不可分割的联系。即使他花上很久的时间等待乘客,即使他在读书或是学习,这段时间仍被视为“工作时间”,因为在这些时间期间,司机仍“主要从事出租车驾驶活动以获得报酬”。而类似的工作如销售等都需要注意。

从本案例中可以明确的是,只要有人在实际的上班班次进行了登记,那么该人登记的时间段将被视为“工作时间”。例如,学生在7-11上夜班,即使他们坐在柜台后玩手机,也会被认为是在工作而不考虑他们是否真正从事他们的工作。

另外,个人代购这一类时间不固定,却获得了报酬的个人活动也会被移民局视为工作。如果被移民局查出超过时长或是税务上存在问题,也是会有可能导致签证被取消。

参考来源:http://www7.austlii.edu.au/cgi-bin/viewdoc/au/cases/cth/FCCA/2017/69.html


转自:澳森留学网观点,亿忆网或做细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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