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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找个澳洲人结婚,财产协议签不签?怎么签?这些事你必须了解

 
[法律]     2018-07-26
澳洲家庭法规定,夫妻或同居配偶之间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在分居时的财产分配方式。财产协议可以在婚姻或同居关系开始前、进行中,及结束后签订。财产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关于夫妻或伴侣的背景介绍;夫妻或伴侣各自的收入状况,个人及共同名下的财产、债务、财务资源;签订协议时双方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情况(包括生子、重伤、疾病、死亡、失业、生意失败、遗产继承等);财产的具体的分配方案;如果财产协议包含了...

澳洲家庭法规定,夫妻或同居配偶之间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在分居时的财产分配方式。财产协议可以在婚姻或同居关系开始前、进行中,及结束后签订。

新移民找个澳洲人结婚,财产协议签不签?怎么签?这些事你必须了解


财产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关于夫妻或伴侣的背景介绍;夫妻或伴侣各自的收入状况,个人及共同名下的财产、债务、财务资源;签订协议时双方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情况(包括生子、重伤、疾病、死亡、失业、生意失败、遗产继承等);财产的具体的分配方案;如果财产协议包含了配偶之间的赡养费,应该明确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在某些情况下,协议双方可以约定终结其中一方或双方对其配偶或伴侣的赡养义务;分居声明,一旦分居,双方至少要有一方在分居声明上签字,财产协议才正式开始生效;双方律师签字的确认已向其当事人提供了独立法律意见的声明。澳洲家庭法规定财产协议双方必须在签订协议之前各自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婚前/同居前的财产协议

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可以在婚前/同居前与对方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以保护自己婚前/同居前的财产以及未来可能获得的赠予及遗产。但是婚前/同居前的财产协议是否合适还是要取决于具体情况。比如,对于那些已经有过婚史的,有孩子的,财产状况稳定的伴侣,婚前/同居前财产协议就比较合适。


有计划生小孩的年轻伴侣

对于那些并没有很多婚前财产或者有打算要生小孩的年轻伴侣,婚前/同居前的财产协议需要考虑的因素较为复杂且未必合适。这是因为我们很难预见到双方未来财产及收入的演变情况以及一些其他可能出现的状况。比如当孩子抚养安排出现重大变化且继续执行协议会导致一方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财产协议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所以,财产协议最好详细记录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前可以预见到的情况。有必要的话,财产协议最好包含一个终止条款,约定在某些事件发生时(比如生子)或者过了一定期限之后(比如结婚超过五年)财产协议全部或者部分不再生效。


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伴侣

当伴侣双方经济实力差距较大时,经济实力较强的一方往往想要通过签署财产协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或者未来可能继承的遗产及获得的赠予。为了减少财产协议被判无效的风险,协议双方需要格外注意以下内容:

双方应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海外资产);协议双方需要对财产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统一意见,需要由专业评估师对房产或者生意进行评估。


判定财产协议无效的理由

澳洲家庭法第90K条规定了财产协议无效的几种情况。主要的情况有财产协议是通过欺诈、胁迫以及在施加不正当压力的情况下签订的,或者某一方有不合情理显失公平的行为。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在去年年底Thorne v Kennedy [2017] HCA 49 一案中对后两种情况作出了更明确的解释。

Thorne和Kennedy是通过一个相亲网站认识并且迅速订婚。Thorne当时36岁,生活在中东,没有什么财产。Kennedy当时已经67岁了,他在澳洲做房地产开发的生意,有超过千万的资产。Thorne于2007年初搬到澳洲生活,双方计划2007年9月30日结婚。

在婚礼前几天,Kennedy要求Thorne签署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其中有一条写道“如果双方结婚三年之后分居且没有小孩的话,Kennedy只需要向Thorne支付五万澳元”。Kennedy明确表示,如果Thorne不签这份协议的话,婚礼将会取消。尽管Thorne的代理律师向其指出这份协议非常不合理,Thorne还是不顾律师的反对签署了这份协议。

Thorne和Kennedy结婚不久,又在Kennedy的要求之下,签署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内容与之前的协议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四年之后,Kennedy在财产协议最后的分居声明上签字,双方于2011年8月正式分居,分居时没有小孩。Thorne在2012年4月向家庭法法院起诉,要求判定两份财产协议无效,双方重新分割财产。初审法官支持了Thorne的诉讼请求,Kennedy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最终Thorne上诉到澳洲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无一例外支持了Thorne的请求,判定财产协议无效,理由是Kennedy施加了不正当压力,签署协议时存在不合情理显失公平的行为。

最高法院列举了以下标准帮助判断是否存在施加不正当压力的情况:

协议是否给双方提供商量的余地;签协议时的情感状态,包括是否明确或者暗示不签协议关系就会结束;协议是否给双方充分的思考时间;协议双方关系的本质;签协议时双方的财产状况;协议双方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其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

关于不合理及显失公平的行为,最高法院解释说“如果弱势的一方因为他们处于劣势而作出了不利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对方利用了这样的劣势,那么即使弱势一方的意思表示是自愿或者独立作出的,也会构成不合理及显失公平的行为”。

在本案中,Thorne只身来到澳洲,马上就要举行婚礼,Kennedy明确表示不签协议不结婚,Thorne财产和感情都依赖于Kennedy,而且期待和Kennedy携手一生,这些情况使Thorne明显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Kennedy制定了非常苛刻不公平的条款,可以算作利用了Thorne的弱势。

一份效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财产协议需要认真地谋划以及高水平的起草技巧,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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