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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6月1日海关新政实施,代购遭殃”的新闻刷屏了吗?其实,这都是谣言

 
[社会新闻]     2017-05-17
这几天,微博、微信、朋友圈突然开始流传起这样一则新闻,“突发:下月起,中国海关新政实施,5种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海关又出新政了,6月1日起,超自用数量行李不予放行”。消息一出,代购圈瞬间炸了锅,打算回国的小伙伴也一脸懵逼,这到底是个啥情况?

这几天,微博、微信、朋友圈突然开始流传起这样一则新闻,“突发:下月起,中国海关新政实施,5种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海关又出新政了,6月1日起,超自用数量行李不予放行”。

消息一出,代购圈瞬间炸了锅,打算回国的小伙伴也一脸懵逼,这到底是个啥情况?

其实,这个消息小微前段时间就看到过,查了资料之后呵呵一笑,没有当真,但是,眼瞅着这个事情越闹越大,搞得大家人心惶惶,小微不得不站出来给大家澄清一下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闻!

这个海关新政早在去年3月就已经出了!

而且,正式实施的时间是在去年6月1日,不是今年!

那么,这个“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到底对哪5种行李不予放行呢?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l 易燃易爆的;

l 有毒的;

l 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

l 其他无法存放或不宜存放的情形。

在这些规定当中,最受关注的这样一条内容: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或馈赠亲友,而不是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这项规定的理解是,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对于海关暂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并且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小微不知道去年的一条消息为什么会变成了“突发”的“新”政,只是希望各位小伙伴不要再被谣言误导,另外回国的行李也要注意,不要超出数量,以免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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