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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消保法形同虚设 买到残次品退货比登天还难

买到残次商品的消费者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争取到退款或换货,澳大利亚的消费者保护法简直形同虚设。

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Choice称,一些人被迫走上了荒唐的道路,包括付钱换取专家建议,以便在免费退换货的截止日期之前获得赔偿。还有一些人被迫维修了好几次,因为商家坚称商品的问题是小问题,不是大问题,不提供退换货。

向联邦财政部提交的消费者保护意见书中,令人愤慨的案例包括:一位女士说,她买的Doc Marten靴子,只穿了一周底就塌了,但她却需要出示修鞋业者的证词,商家才肯相信她。一位客户说,她买的咖啡研磨机只用了两周就出现了烧焦味,但却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解决,她还不得不咨询电工,以确认故障。一位消费者购买的戴尔(Dell)电脑在16个月里修了三次,还是没有修好,商家才被迫给他换货。

Choice发言人戈弗雷(Tom Godfrey)表示:“我们收到了数百名消费者的的消息,他们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说服企业提供补救措施。”

“政府迫切需要修改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产品在短时间内出现故障或者在特定时期出现多次轻微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补救措施。”“一些消费者被迫花费漫长时间争取退换货,令Choice深感震惊。许多人甚至自费购买专家评估结果。”

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允许消费者针对重大问题选择补救措施,而商家可以选择在合理时间内维修轻微问题。但Choice和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都希望采取美国式的“柠檬法”,让消费者无需证明商品存在任何重大故障,也可在30天内退款或换货。他们还认为,对于像汽车这样的高价商品来说,这段时间应该是六个月。Choice还建议,出现任意两项以上的轻微问题,就应该被视为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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