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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堕胎诊所150米内做这些事,可判监1年

 
[社会新闻]     2018-06-08
一名医学专业人员举牌支持新法律。(澳洲广播公司图片)据SBS及澳洲广播公司报道,一项旨在禁止堕胎诊所外抗议活动的新法律,昨晚在新州议会通过。这意味着抗议者在提供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或诊所150米范围内,恐吓、骚扰或拍摄相关人员属于违法,将面临惩处,重则监禁。其中,初犯可判6个月监禁,再次犯罪可判12月监禁。

一名医学专业人员举牌支持新法律。(澳洲广播公司图片)


据SBS及澳洲广播公司报道,一项旨在禁止堕胎诊所外抗议活动的新法律,昨晚在新州议会通过。这意味着抗议者在提供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或诊所150米范围内,恐吓、骚扰或拍摄相关人员属于违法,将面临惩处,重则监禁。其中,初犯可判6个月监禁,再次犯罪可判12月监禁。

经过数小时的激烈辩论,该份普通议员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于午夜前以61票赞成、18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在新州众议院通过。州长贝瑞吉克莲(Gladys Berejiklian)和副州长巴里拉罗(John Barilaro)均加入支持阵营。

法案的推动者之一、参议院工党议员夏普(Penny Sharpe)表示“这是新州女性美好的一天”。她对现任女性事务厅长戴维斯(Tanya Davies)和前女性事务厅长高华德(Pru Goward)投下反对票,表示失望。

自喻“反堕胎人士”的戴维斯,却为那些接近寻求堕胎女性的“街头忠告者”辩护。

“他们不会将其观点强加于这些女性,他们提供的是支持及信息,这些不一定能在堕胎诊所里获得……他们只是为那些女性提供另一种选择,而相关法律却将此入罪。”她说。

戴维斯的立场令其联盟党同侪颇感惊讶,其中一些甚至质疑她是否适合再担任女性事务厅长。“我真不敢相信,女性事务厅长会投票反对(保障)女性的安全。”

新州州长贝瑞吉克莲(左)支持新法,而女性事务厅长戴维斯(右)却予以反对。(澳洲广播公司图片)


早些时候,工党议员艾奇逊(Jenny Aitchison)就曾向其议会同侪发出强烈呼吁,促请他们保护女性免受抗议者恶劣行径的侵害。“我们需要明确这是什么,这是对女性施加的暴力、骚扰及恐吓。”

新州多元文化及残障服务厅长威廉姆斯(Ray Williams)却称,他可能永远不会支持这项法案,它会令有人因交谈、祈祷、提供咨询而被监禁。

自由党议员汉斯肯(Alister Henskens)担忧这项新法律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这项法律不会减少堕胎诊所周边的抗议数量,也不会缓解大家的相关忧虑,却未为民间抗议提供了新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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