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人员限额
机组人员有资格享受以下免税限额:
衣物、个人盥洗和妆扮用品,例如各种化妆品(不包括皮草服装和浓缩香水)
机组人员带回澳大利亚,而在离境时又会带出去的物品
总购买价不超过450澳元的其它物品
每位18岁或以上机组人员可携带2.25升酒精饮料
每位18岁或以上机组人员可携带25克任何形式(香烟、散裝烟叶等)的烟草(相当于大约2 支香烟) ,外加一包已经打开包装的香烟。
机组人员不能合并限额。
如果旅客的物品超出澳大利亚免税限额,不仅会对超过限额的部分,也会对该品类(一般商品、酒类或烟草 )的所有物品征收关税和税收。
如果旅客的任何物品超出免税限额,旅客必须对这些物品进行申报,并向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职员提供购买 证明,用于计算需要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费。
如果旅客不申报物品超出限额可能会被罚款。
家庭成员合并个人免税额
如果家庭成员乘坐同一航班/航船抵达,并一起通关(即在边境接受物品检查),则可以合并免税限额。
例如:四口之家(2 位成人 + 2 名儿童)可以携带以下物品入境:
4.5升酒精饮料(2×成年人2.25升酒精限额=4.5升)
50 支香烟(2×成年人25支香烟的烟草限额=50 支香烟)+ 2×打开包装的香烟
价值 2,700 澳元的一般商品(包括礼品、纪念品、相机、电子设备、皮制品、首饰、手表、运动器材)(2×成年人的 900 澳元一般商品限额 + 2×18 岁以下旅客的 450 澳元一般商品限额)。
在共同所有权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合并免税限额。例如,如果一起旅行的兄妹一起购买了一件物品,并有凭证(例如,收据)证明该物品属于兄妹共同所有,则这对兄妹可以合并他们的免税限额。
申报退税计划后重返澳洲
如果你此前离境时携带的物品已根据旅客退税计划(Tourist Refund Scheme)申请了消费税(GST)退税,而现在又携带该物品返回澳大利亚 ,并且物品价值超过旅客 900 澳元免税限额,则必须在《入境旅客登记卡》第 3 条对这些物品进行申报。
超出旅客免税限额的物品如果已获得消费税退税,其再带入澳大利亚时就必须重新支付该消费税。
如果故意逃税、不申报,可能会造成罚款、处罚,甚至签证被取消。
如果你需要交税,可以使用现金、借记/贷记卡,或者电子转账。不过使用银行卡交税时,可能会产生附加费。
银行卡和电子转账的付费方式,仅仅适用于澳大利亚境内的国际机场。